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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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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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整理中心、各分(县)局及区县级土地整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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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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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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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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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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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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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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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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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77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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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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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2.《淄博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淄国土资发[201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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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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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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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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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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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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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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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淄博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立项要求;
2.项目所在村镇100%同意申请项目并出具保证项目实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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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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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所在地村委或镇政府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2.项目所在地村委出具保证项目实施承诺书(镇监督);
3.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图(同比例);
4.拟申请立项项目区现场照片(农田、水利、道路、林网等照片);
5.其他上级要求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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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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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县)局组织申报材料并上报市土地整理中心;
2.市土地整理中心实地踏勘项目后形成初审意见报市局审批;
3.市局复核后下达立项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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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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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下达立项批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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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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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电话:0533-277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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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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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tes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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