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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矿产违法案例(2016-2)
2016-10-20 09:50  博山区   (点击: )

博山区八陡镇茂岭村村民许某某无证开采案

博山区八陡镇茂岭村村民许某某未经依法批准,于2016年4月在茂岭村内其父亲老宅院内私挖煤井开采煤炭。我局于2016年5月20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淄国土停字〔2016〕第6707号),同时抄告八陡镇人民政府。我局于2016年5月20日依法对其立案处理,于2016年8月9日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国土罚字〔2016〕第6707号),责令停止开采行为,没收采出的的煤炭2.02吨,并对非法开采煤炭的行为处以罚款,计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当事人未缴纳罚款,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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