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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6年第一季度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2016-04-04 09:54  利用科   (点击: )

 

淄博市2016年第一季度

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日博体育

2016331日)

 

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是国家经济形势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16年第一季度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客观的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管理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截止于20151231日前,我市土地总面积596492.0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17697.7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09690.72公顷;园地面积为58690.51公顷;林地面积为104331.87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44984.68公顷(包括农村道路10404.78 公顷,坑塘水面2798.46公顷,沟渠6033.95公顷,设施农用地4155.14公顷,田坎21592.35公顷);建设用地120226.13公顷,其中城市19972.40公顷,建制镇21346.70公顷, 村庄55276.15公顷,采矿用地4502.83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28.43公顷,铁路用地1500.05 公顷,公路用地8831.51公顷,管道运输用地1.16公顷,水库水面3555.77公顷,水工建筑用地3211.13公顷。未利用地58568.09 公顷,其中其他草地37505.66公顷,河流水面6488.38 公顷,内陆滩涂3210.72 公顷,盐碱地84.30 公顷,沙地3.90 公顷,裸地11275.13 公顷。

(二)土地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省厅尚未下达我市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做好2016市重大项目、文化旅游和教育大班额用地保障工作,我局主动对接摸底,摸清全市290个市重大项目中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通过积极协调省厅,为第一批亟需用地的市重大项目预支指标239.6公顷。下一步,将抓紧落实第二批新增建设用地预支指标手续。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我局将积极同项目单位对接,指导项目单位完善前期材料,全力保障亟需用地的市重大项目

(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1)建设用地审批情况。2016年第一季度,经省、市级人民政府审批新增建设用地223.1629公顷,其中农用地189.6162公顷(耕地136.5346公顷)。其中,为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全市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52.9822公顷。2016年第一季度经省、市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总量较去年同期的299.6774公顷,同比减少了25%;其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总量较去年同期的2.7958公顷,同比增加了18倍。 

2)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截止目前,2016年第一季度共计供应土地182.0456公顷,其中:1、划拨供地情况:划拨供地共计31宗,面积91.6056公顷。2、协议出让供地情况:截止目前,协议出让宗地10宗,面积16.8268公顷。3招拍挂供应出让情况:总量:2016年第一季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宗地共计28宗、面积73.6132公顷、成交额6.1636亿元及政府收益4.86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19.04%-6.47%-3.34%。其中市政府实施出让宗地8宗、面积42.0718公顷、成交额1.9843亿元、政府收益1.23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20.41%-56.58%-62.14%。区县政府实施出让宗地20宗、面积31.5414公顷、成交额4.1793亿元、政府收益3.63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57%17.25%106.9%150.57%结构2016年第一季度共出让商业、住宅类用地15宗,面积34.95公顷,成交额4.7087亿元,政府收益4.05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5%27.95%-11.39%2.24,分别占总量的53.57%47.48%76.4%83.39%;工业用地13宗,面积38.66公顷,成交额1.4549亿元,政府收益0.80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5%11.98%13.9%9.11%,分别占总量的46.43%52.52%23.6%16.61%价格:商业住宅类用地的成交单价为89.81万元/亩,同比增长-30.75%;工业类用地成交单价为25.09万元/亩,同比增长1.7%流标:2016年第一季度共流标7宗。

(四)耕地保护及补充情况

第一季度为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完成补充耕地118.1841公顷,严格贯彻“占一补一”规定。

(五)增减挂钩工作情况

1)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79个,规划拆旧复垦耕地总面积1534.9公顷,其中安置区255.12公顷,可用于建设项目的节余指标1279.78公顷。目前,已验收43个项目,验收复垦耕地555.73公顷(其中整体验收22个项目,验收复垦耕地面积257.67公顷),安置总户数22451户。截止目前,安置区已使用指标190.26公顷,建新区已使用节余指标364.34公顷。已有40个项目逾期,项目整体进展缓慢。(2)土地综合整治工作。5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规模17234.3公顷,项目总投资约6.88亿元,规划设计农用地整治新增耕地952.48公顷。除沂源项目外,其余4个都存在新增耕地没有完成的问题。沂源县牛郎织女景区项目已工程结算完毕,已通过市财政局审核,已报省财政厅待审,农用地整治部分已通过市级初验。3)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淄博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4-2017)》已于108日和1029日分别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和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复,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目前,沂源县2014工矿废弃地复垦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待省厅备案完成后即可实施。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2015年工矿废弃地复垦年度计划指标200公顷,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淄博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4-2017)》,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的通知》,对该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下达桓台县15.67公顷,高青县184.33公顷。桓台、高青县局正在组织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经市局审查,报省厅备案后即可实施。

(六)住房用地供应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情况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编制完成,正在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将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目前编制情况:2016年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1097.337公顷,在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9.38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93.8797公顷;住宅用地212.825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2.9828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64.2074公顷,限价房用地8.7754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39.8422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104.632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3.22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4.926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791公顷;特殊用地1.3174公顷。截止目前,全市共供应住房用地50.9047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49.5665公顷,高档住宅用地0.6484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0.6898公顷,已供住房用地面积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23.9%

(七)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按照“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努力探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工作。按照省厅《新一周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将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作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在我市被评为模范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深入的开展创建活动,按要求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省级考核工作和已获评模范市复核工作,同时做好国家级、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推荐工作。二是做好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深入内涵挖潜存量土地,严格落实结构调整政策,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规划要求,实现“腾笼换鸟”。加大企业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低效用地通过自主改造、依法转让、兼并重组、协商共建、协议置换、限期开发、协商收回等方式,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现状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建立起有效遏制工业用地低效利用的常态化监管和处置机制。三是空闲土地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国土资源厅核实城镇空闲土地情况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全市城镇空闲土地核查工作。目前各分县局通过外业实地核查,内业数据的分析和空闲土地的认定,全市1022宗近4000公顷疑似空闲土地全部核查完毕,并于315日前全部录入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正式提交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是开展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从2014年开始到2018年,利用5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基础调查和评价,掌握全市的建设用地利用状况、集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目前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成果已经完成上报省厅,正在开展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八)土地市场建设和运行 

一季度土地及矿业权市场建设重点是继续完善网上交易。根据鲁政办字(2014120号《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对网上交易工作的新要求起草并报请市政府颁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的通知》。进一步制定规范完善的网上交易相关的规定和细则,出台相应的意见或规定。对现有网上交易软件程序修订升级,并加强网上交易工作人员知识培训,为网上交易咨询做好业务指导。

二、矿产资源管理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1)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在矿业权使用方面始终坚持按照有关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有偿使用,按照规定标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并加强各种费用的收缴和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市和区县两级征收,一季度共收取251.00万元。省、市发证的采矿权价款由市局收取,区县发证的采矿权价款由分县书收取,一季度只有淄川分局收取采矿权价款50万元。采矿权使用费由发证机关收取,一季离只有淄川分局收取了3个石灰石开采企业的采矿权使用费0.2万元。

2)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2015年,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55号),全市关闭了68处石灰石矿山,其中淄川区46处、博山5处、临淄10处、沂源7处。20161月,市政府验收组按照停止开采、撤出设备、注销证照、解除合同的标准进行了关闭验收,全部达到了关闭标准。为防止关闭的矿山出现反复,市局组织市、区县和乡镇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1季度集中开展了20次夜查行动,查扣非法开采设备(车辆)11台。

3)矿业投资及生产情况。20161季度,全市矿业投资10197万元。全市煤矿产量30.3万吨、铁矿179.0万吨、耐火粘土7.6万吨、石灰石60万吨、矿泉水0.3万立方米、地热6万立方米。

4)矿产品市场。20161季度,铁精粉价格略有上升,金岭地区66%铁精粉价格1月份408/吨,2月份412/吨,3月份430/吨,主要销往莱钢集团、河北邯郸钢铁集团。原煤价格淄川区平均390元/吨,沂源县300/吨,主要销往附近电厂及水泥厂。耐火粘土价格80-200元/吨,主要销往本地建材企业和市内耐火材料厂。石灰石24元/吨,主要销往建筑工地、水泥厂、钢厂。高青县已投产的4处地热井用于冬季供暖,供暖价格23/平方米。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全市开发利用矿产12种,矿山企业76家,其中固体矿山59家,矿泉水10家,地热 7家。固体矿山中煤矿6家,铁矿26家,耐火粘土10家,饰面用花岗岩4家,各类石灰岩9家,水泥配料用砂岩1家,砖瓦粘土3家。

(二)地质找矿进展

截至目前,淄博市范围内共有探矿权19个,按发证权限分:部发证2个、省发证17个;按矿种分:铁矿12个,煤矿2个,金矿2个,地热、多金属、方解石矿各1个;按分布区域分:19个探矿权中,临淄区8个,沂源县7个,博山区2个,桓台县2个。

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除矿山正常生产引起矿山保有储量正常减少外,未因勘探发生较大变化。

地质调查方面:大力推进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博山区采空区详细调查、淄川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2个项目顺利通过了专家验收,其中博山区采空区详细调查项目被评为优秀级;桓台县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已经成功办理了勘查许可证,正在组织关键的钻探施工工作。其次为加强新型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开展了全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共实施钻孔62个(其中监测孔24个)、总进尺7770m,野外工程基本结束。

三、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一是顺利开展了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向市发改委等十家市直部门发《关于开展<淄博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的函》,向各区县国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淄博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较好地完成了基础测绘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二是组织做好了淄博市2015年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工作。依据《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厅《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度测绘资质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制定了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工作方案,明确了上报时间、上报内容、上报方式,对各分(县)局和各测绘资质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我市乙级以下42家测绘资质单位在市县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测绘资质规定》和市局要求,于229日前全面完成测绘资质年度报告上报工作,于315日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了测绘作业证发放工作。按照省厅部署和《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乙级以下测绘资质单位测绘作业证发放工作,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乙级以下测绘资质单位办理测绘作业证申领(延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经由各测绘资质单位申请、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的程序后,我市圆满完成了2016年测绘作业证申领和延期注册工作。

四、国土资源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2016年第一季度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3起,全部为历年隐漏案件,涉及土地面积4.16公顷,其中耕地3.33公顷,已全部立案;上年未结案件78件,结案5起,共收缴罚没款45.33万元。通过分析2016年第一季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据,发现全部为历年隐漏案件。

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形势进一步向好,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大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在全市系统上下形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以中队(国土所)管辖区域为网格单元的“网格化”、动态巡查检查“分层抓”、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报告“重萌芽”、执法监察责任“人人担”、依法实施问责“不手软”的“五步走”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通知》(厅发〔200941号)及《关于贯彻鲁办发〔201535号文件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淄办发〔201541号),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严格问责”的长效机制建设。

2)违法违规形势预判

一是个别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执行还不够到位,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案件的罚没款、拆除复耕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还未执行到位,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申请强制执行困难,司法机关在案件执行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同时,有的区县对个别查处困难的案件有畏难情绪,存在等待观望现象。

二是个别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依然时有发生。通过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各区县的违法用地均得到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个别区县违法用地时有发生,尤其是个别村民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养殖场和以搞设施农业为名违法占用耕地建厂房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三是土地执法监察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当前各区县执法监察大队普遍存在执法人员偏少,尤其是基层国土所(执法中队)力量比较薄弱,使某些土地违法行为难以从源头上得到遏制。

(二)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1)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是征地补偿程序透明。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实现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有关文件进行了及时转发,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把好征地公告、附着物清点、补偿标准、补偿费到位和廉洁征地“五关”,保证了征地工作的规范运行。推行“阳光征地”,实行征收政策、补偿标准、征收程序、工作人员、咨询投诉渠道“五公开”, 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给被征地农民以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坚持“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配合、合力征收”的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国土、财政部门,相关镇、村、土地联产承包户或土地使用权人、勘测定界承担单位及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项目单位人员,共同对拟征收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国土、财政、人社部门、被征地村(居)四方共同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二是健全征地补偿安置体系。我市征收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字201611日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确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新标准较原标准上浮30%以上,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鲁价费发[2014]35号)文件执行。积极探索多途径、多形式的补偿安置模式,形成了以货币补偿为主体,社会保障为后盾,就业培训为支持,留地安置和其他形式为补充的立体化补偿安置体系,极大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权益。推行留地安置。给被征地村集体预留一定比例的发展用地,使被征地农民有地所依,自我发展,实现了“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目标。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运作。土地批准征收后,依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根据“镇管村用”的原则,设立财政专户,专人负责,统一存储,并按各村(居)分列明细账目,实行独立核算,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

四是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421日在全市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来,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征地项目,不得申报建设用地。对群众争议较大的征地项目,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群众采取听证和论证的方式收集意见,为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风险预测资料。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暂缓或暂不实施的,应及时研究措施,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亟须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的征地项目,提前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办法的实施,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区县征地补偿存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现象。这些征地项目虽然未实际征收,仍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但未能在批准征收土地后三个月之内及时足额拨付。

二是征地补偿政策的滞后,造成了征地难的现状。现行土地补偿标准仍然偏低。区片综合地价虽经调整,但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仍较低,被征地村要求的补偿标准往往超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地协议难以实质履行。

(三)地质灾害防治

  (1)基本情况:根据2015年底汛后地质灾害核查统计,我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4处,其中崩塌86处、滑坡25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40处。

(2)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降水是我市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根据市气象台提供的数据,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平均降水量46.7mm,较常年偏多19mm,由于以降雪为主且分布时段、地域较为均匀,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各区县地质灾害速报统计,我市第一季度未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全市共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1个,第一季度,淄川区太河镇中心学校不稳定斜坡等4个治理项目已申请省级验收,沂源县璞邱四村等2个泥石流治理项目已基本竣工,其他5个项目正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3)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存在问题:一是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防治经费投入不足。二是部分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认识不到位,识灾、辩灾和防灾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日益突出。四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演练工作还需要加强。

对策建议:一是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以《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为抓手,强化防范措施,落实防治责任、防治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二是进一步完善《淄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淄博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为做好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在严格区分和落实防治责任的基础上,由责任单位负责防治资金,开展工程治理,消除地灾隐患。四是重点落实镇级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组的监测、应急、避让等防范责任,重点提升受灾害威胁群众的防灾、避让能力。五是加大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灾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

五、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情况 

一是组织编印《2015年度调研文章选编》。2016年第一季度对2015年度调研文章进行组织编印,现正在初稿阶段,下一步将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文稿,印发各单位进行交流学习,营造相互借鉴相互提高的浓厚氛围。

二是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明确年度调研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目标和“十个新突破”要求,印发了《日博体育关于做好2016年调研工作的通知》,在各单位提报的基础上确立了47个调研课题,明确各单位一名领导具体分管调研工作,做到每个调研题目责任到人,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聚焦问题、深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将淄博市土地市场评价分析》、《在“互联网+”思维下不断改进建设用地审批服务》、《露天石灰石矿关闭的后续监管措施研究》等3个调研课题上报省厅和市政府研究室。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41号),将我局上报的淄博市土地市场评价分析》列为27个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将《露天石灰石矿关闭的后续监管措施研究》列为68个专项调研课题之一。

三是上报市政府研究室《日博体育政府决策信息支持系统调研情况》报告。围绕国土资源系统信息支持决策和业务运行现状,建设政府决策支持系统的难点及制约因素,建设政府决策支持系统相关内容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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