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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6年全年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2017-01-05 10:49  利用科   (点击: )

淄博市2016年度国土资源  

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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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5  

 

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是国家经济形势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客观的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管理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我市土地总面积 596492公顷 ,耕地面积为 209691.82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15%;园地面积为 58690.51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84%;林地面积为 104331.87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49%;草地面积为 37505.66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9%;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103126.51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29%;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 20737.50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 25297.30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24%;其他土地总面积为 37110.83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2%。  

2015年年初面积相比,2015年年末淄博市耕地面积减少 93.02公顷 ;园地面积减少 6.02公顷 ;林地面积减少 69.61公顷 ;草地面积减少 97.44公顷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增加 213.32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增加 25.97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减少 6.26公顷 ;其他土地总面积增加 33.06公顷 。我市2015年土地变更总量达到 544.7公顷 ,占全市总面积的0.09%  

(二)规范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  

为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2016年市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根据省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要求,目前已指导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高新区、沂源县、博山区、高青县、淄川区组织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涉及地块总面积 761.6607公顷 ;同时,指导相关区县为高青县800千伏输电工程和通用机场建设项目、临淄区S228黄临线改建工程、高新区G 233 黄线改线工程、G309青兰线张店区天乙至周村区高淄路口段改建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审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地块总面积 187.0791公顷 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审材料已如期上报省厅,已经全部批复。  

(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省厅已经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共计8995亩(其中农用地8656亩,耕地6925亩),其中: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8772亩(其中农用地8441亩,含耕地6753亩)、全面改薄和解决大班额奖励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23亩(其中农用地215亩,含耕地172亩)。  

为确保年度计划尽快落实到位,我局以保障省市重点项目、教育大班额、保障房、农村建房和基础民生设施用地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已尽早将年度计划指标全部分配到区县,落实到项目。截至目前,2016年年度计划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四)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截止目前,淄博市共计供应土地912.7687公顷,其中:1、划拨供地情况:划拨供地共计137宗,面积330.0723公顷。2、协议出让供地情况:协议出让宗地85宗,面积50.1915公顷。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12宗,面积19.6345公顷。4招拍挂供应出让情况 ①总量: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宗地共计205宗、面积493.4275公顷(合7401.41亩)、成交额47.99亿元及政府收益32.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87%-16.10%-26.52%-17.97%。其中,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施出让宗地71宗、面积308.67公顷(合4630.05亩)、成交额27.5亿元、政府收益16.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2%-16.47%-36.94%-30.18%。各分(县)局实施出让宗地134宗、面积184.7575公顷(2771.36亩)、成交额20.49亿元、政府收益1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10%-15.48%-5.53%-0.61%。②结构:2016年度共出让商业、房地产类用地123宗,面积 203.75公顷 ,成交额37亿元,政府收益27.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8%-17.15%-30.70%-19.25%,分别占总量的60%41.29%77.10%84.47%;工业用地77宗,面积 271.83公顷 ,成交额10.21亿元,政府收益4.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36%-19.9%-13.91%-16.76%,分别占总量的37.56%55.09%21.28%14.25%。其他用地5宗,面积 17.84公顷 ,成交额0.78亿元,政府收益0.42亿元。③价格:商业住宅类用地的成交单价为121.06万元/亩,同比增长-16.35%;工业类用地成交单价为25.04万元/亩,同比增长7.47%。④流标:2016年度共流标51宗。⑤矿业权:2016年,我市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共计1宗、面积0.878平方公里、成交额117万元。  

2016年度招拍挂出让土地成交情况分析:2016年度土地市场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相对平稳,宗地数量和成交面积的变化与淄博市总体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相符,受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成交量略有下降,淄博市住宅用地成交额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成交价款价款43.84亿元,同比下降39.87%  

由于近年来淄博市市政府坚定不移治理环境污染,提高工业准入门径,将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企业向各开发区集中。受上述政策和宏观经济发展影响,2016年淄博市工业用地较去年同期成交情况下降明显,但成交面积占总量比例依然排在各用途第一位,出让面积 271.83公顷 。本年度淄博市商业服务业发展迅速,商业用地供应总体相对平稳,城区成交量相对较大,个别区县郊区成交面积相对较小,受此影响商业用地成交面积排在各用途的第二位,出让面积 98.57公顷 ;综上分析,上述两种用途是2016年成交土地的主力,成交面积占到总面积的75.07%。预计2017年淄博市总体经济形势依然向好,各项经济指标仍将保持增长,有利于保持土地市场总体的稳定性。  

(五)耕地保护方面  

1、耕地保护情况。  

一是2016年度全市耕地保有量为306.8629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全市基本农田面积划定为273.0950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二是省下达给我市“十三五”期间的土地整治建设任务为14.3万亩,市级批准我市博山区和高青县共3个项目立项,项目区总规模5.6013万亩,已经立项并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面展开。三是全市2016年共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个,总规模860亩,拟新增耕地580亩。验收高青县、淄川区2个占补平衡类土地整理项目,新增可用于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848亩。已完成所有省级以上共7个老项目的验收工作,整理土地28617亩,新增耕地1509亩。四是五个区确定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0971万亩,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率先通过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县域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个县确定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1.1241万亩,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阶段性工作顺完利成  

2、补充耕地情况。  

2016年全年,全市共承办各类涉及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用地批件67宗(件),用地总规模为1225.3431公顷(18380亩),其中占用耕地748.7045公顷(11231亩),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均为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共计补充耕地748.7045公顷(11231亩),已全部在“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进行了备案并取得占补平衡信息确认单,圆满保障了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3、耕地质量等别情况。  

下发《关于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调查评价与年度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6]201号),部署开展我市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目前,淄川区已初步形成等别与年度监测成果;张店区、临淄区现已完成资料收集,正在进行数据处理;博山区、周村区、沂源县正在开展资料收集工作,预计本周可收集完毕;高青县于 2017117进行招标确定技术单位;桓台县正在与财政部门对接,落实项目费用,进行招投标。  

(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情况  

我市自2006年以来,共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80个(不包括已经撤销的项目),批复复垦耕地24276.62亩,批复建新区指标规模20472.18亩。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项目29个,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19个,累计验收复垦耕地10162.95亩。逾期未整体验收项目45个。  

12006年度项目实施情况。2006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3个,批复复垦农用地面积1335.60亩,已全部通过整体验收,验收复垦耕地面积1096.50亩。  

22008年度项目实施情况。2008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2个,批复复垦耕地面积1363.40亩。已有1个项目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1个项目进行了土地复垦局部验收,累计验收复垦耕地面积1219.35亩。逾期未整体验收项目1个。  

32009年度项目实施情况。2009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16个,批复复垦耕地面积5929.31亩。已有4个项目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9个项目进行了土地复垦局部验收,累计验收复垦耕地面积2926.04亩。逾期未整体验收项目12个。  

42010年度项目实施情况。2010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27个,批复复垦耕地面积7825.39亩。已有10个项目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10个项目进行了土地复垦局部验收,累计验收复垦耕地面积2707.34亩。逾期未整体验收项目17个。  

52012年度项目实施情况。2012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6个,批复复垦耕地面积1422.37亩。已有2项目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验收复垦耕地面积184.58亩。逾期未整体验收项目4个。  

62013年度项目实施情况。2013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12个,批复复垦耕地面积3967.69亩。已有1个项目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1个项目进行了土地复垦局部验收,累计验收复垦耕地面积400.04亩。逾期未整体验收项目11个。  

72014年度项目实施情况。2014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13个,批复复垦耕地面积1179.87亩。已有7个项目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验收复垦耕地面积727.40亩。  

82015年度项目实施情况。2015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1个,批复复垦耕地面积1253亩。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验收复垦耕地面积901.71亩。  

(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011年以来,我市共申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5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个,分别为临淄区朱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青县常家镇等三镇大芦湖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省级项目3个,分别为桓台县马桥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沂源县燕崖乡中庄镇牛郎织女景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文昌湖城乡统筹生态旅游示范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农用地整治总规模258514.5亩,农用地整治预算投资57177.34万元,变更后新增耕地9933亩。  

1、沂源县燕崖乡中庄镇牛郎织女景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农用地整治规模50505.90亩,批复新增耕地5050.65亩,变更后新增耕地4519.95亩,新增耕地率8.95%。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已于20168月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组织的竣工验收。  

2、临淄区朱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农用地整治规模58605.95亩,批复新增耕地2479.50亩,变更后新增耕地1734.45亩,新增耕地率2.91%。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 2016121对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进行了工程验收。目前财政部门尚未出具该项目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结论。  

3、高青县常家镇等三镇大芦湖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批复农用地整治规模51241.05亩,批复新增耕地2522.70亩,变更后新增耕地1327.5亩,新增耕地率2.59%。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市财政部分已经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结论。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 20161111对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进行了工程验收。  

4桓台县马桥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农用地整治规模44665.20亩,批复新增耕地1807.80亩,变更后新增耕地1628.25亩,新增耕地率2.84%。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 2016128对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进行了工程验收。目前财政部门尚未出具该项目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结论。  

5文昌湖城乡统筹生态旅游示范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农用地整治规模52497.00亩,批复新增耕地2426.55亩,变更后新增耕地1082.85亩,新增耕地率2.06%。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 2016129对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进行了工程验收。目前财政部门尚未出具该项目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结论。  

(八)住房用地供应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情况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于 2016331公布实施。并上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2016年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 1097.337公顷 ,在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 139.389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 493.8797公顷 ;住宅用地 212.825公顷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72.9828公顷 (棚户区改造用地 64.2074公顷 ,限价房用地 8.7754公顷 ),商品住房用地 139.8422公顷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 104.6325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3.2202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 144.9266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7791公顷 ;特殊用地 1.3174公顷 2016全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 912.7687公顷 (完成供应计划的83.18%),其中住宅用地 178.8685公顷 完成供应计划的84.04%)。  

(九)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按照“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努力探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工作。按照国土部和省厅要求,在我市被评为模范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深入的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省级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已获评模范市的复核工作和国家级、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推荐工作。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和激励措施,营造良好的节约集约用地社会氛围,构建国土资源依法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 99国土资源报以《开源节流拓空间》为题,刊登了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图文。二是做好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深入内涵挖潜存量土地,严格落实结构调整政策,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规划要求,实现“腾笼换鸟”。加大企业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低效用地通过自主改造、依法转让、兼并重组、协商共建、协议置换、限期开发、协商收回等方式,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现状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建立起有效遏制工业用地低效利用的常态化监管和处置机制三是空闲土地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国土资源厅核实城镇空闲土地情况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全市城镇空闲土地核查工作。目前各分县局通过外业实地核查,内业数据的分析和空闲土地的认定,全市疑似空闲土地全部核查完毕,并全部录入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正式提交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一步积极做好盘活空闲土地工作。是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省厅下发《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6]145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我市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目前市局下发了《淄博市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积极做好评价成果更新工作,通过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提高开发区土地使用效率,为开发区评优、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是开展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2014年开始到2018年,利用5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基础调查和评价,掌握全市的建设用地利用状况、集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目前,2015年区域初始评价成果和2016年区域更新评价成果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厅审核。2016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等省厅下发审核软件后,待自检通过后上报成果  

(十)土地市场建设和运行  

土地及矿业权市场建设重点是继续完善网上交易。根据鲁政办字(2014120号《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对网上交易工作的新要求起草并报请市政府颁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的通知》。进一步制定规范完善的网上交易相关的规定和细则,出台相应的意见或规定。对现有网上交易软件程序修订升级,并加强网上交易工作人员知识培训,为网上交易咨询做好业务指导。  

二、矿产资源管理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一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在矿业权使用方面始终坚持按照有关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有偿使用,按照规定标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并加强各种费用的收缴和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市和区县两级征收,全年收取762.60万元。省、市发证的采矿权价款由市局收取,区县发证的采矿权价款由分县局收取,全年收取采矿权价款1549.87万元。采矿权使用费由发证机关收取,上半年收取采矿权使用费0.4万元。  

二是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55号),全市关闭了68处石灰石矿山。市政府验收组按照停止开采、撤出设备、注销证照、解除合同的标准进行了关闭验收,全部达到了关闭标准。为防止关闭的矿山出现反复,市局组织市、区县和乡镇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全年集中开展了92次夜查行动,查扣非法开采设备(车辆)28台。查处取缔非法开采、加工点27处。  

三是矿业投资及生产情况。2016年全市矿业投资25669万元。全市煤矿产量120.9万吨、铁矿489.6万吨、耐火粘土44.8万吨、石灰石120万吨、矿泉水0. 7 万立方米 、地热23万立方米。  

四是矿产品市场。2016年铁精粉价格略有上升,金岭地区66%铁精粉价格1月份408/吨,2月份412/吨,3月份430/吨,4月份510/吨,5月份510/吨,6月份530/吨,12月底800/吨。主要销往莱钢集团、河北邯郸钢铁集团。原煤价格淄川区平均390元/吨,沂源县302/吨,主要销往附近电厂及水泥厂。耐火粘土价格80-200元/吨,主要销往本地建材企业和市内耐火材料厂。石灰石40元/吨,主要销往建筑工地、水泥厂、钢厂。高青县已投产的4处地热井用于冬季供暖,供暖价格23/平方米。  

五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全市开发利用矿产11种,矿山企业73家,其中固体矿山57家,矿泉水9家,地热 7家。固体矿山中煤矿6家,铁矿27家,耐火粘土10家,饰面用花岗岩3家,各类石灰岩9家,砖瓦粘土2家。  

(二)地质找矿进展  

截至目前,淄博市范围内共有探矿权19个,按发证权限分:部发证2个、省发证17个;按矿种分:铁矿12个,煤矿2个,金矿2个,地热、多金属、方解石矿各1个;按分布区域分:19个探矿权中,临淄区8个,沂源县7个,博山区2个,桓台县2个。  

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除矿山正常生产引起矿山保有储量正常减少外,未因勘探发生较大变化。  

地质调查方面:大力推进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完成了博山区采空区详细调查、淄川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2个地质调查项目,其中博山区采空区详细调查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桓台县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淄博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项目进展顺利,野外工程基本结束,其中淄博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实施钻孔62个(其中监测孔24个)、总进尺 7770m ,顺利通过了野外工程验收,成果资料编制正在审查。  

三、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一是圆满完成“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201511月我市启动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委托省国土测绘院承担规划的编制。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20166月完成了涵盖市级和县级两级基础测绘规划的规划文本,并于 717通过专家论证, 201695,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117号),规划正式实施。  

二是深入做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不断丰富完善 “数字淄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增加了数据服务种类,平台应用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多次组织召开数字淄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介会,制作了《数字城市宣传手册》200余册,向各区县及相关用户单位发放。截止目前,已为全市23家单位34套信息化系统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数据服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三是持续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20163月,我局召开了“时空信息云平台”项目启动会,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曲伟刚副局长、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李成名院长出席会议,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正式启动。5月,协调市政府组织召开“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项目建设协调会,市电子政务办、经信委、公安局等十余个部门参与会议。 1026,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目前,方案正在修改完善阶段。  

四是扎实开展测量标志巡查工作。2016年,我们认真落实市-县-所三级巡查制度,9月份,投入财政资金20万元,委托测绘院对136个管护环境复杂、管护难度较大的标志进行了彻底的巡查、维护,大大提高了标志管护质量,确保了标志使用效能。同时,大力推进测量标志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启用,目前,所有区县均已启用动态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管护效率。  

五是全面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服务监管工作。按照“放宽准入,强化监管”的原则要求,为强化监管力度,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和地图市场大检查工作,配合省厅对部分甲乙级单位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为加强测绘行业信用管理,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征集和发布工作,加强对资质单位的诚信监管。为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全市46家测绘资质单位意见建议101条,有效地增进了行业管理的透明度,增强了行业管理的效率,  

六是扎实开展“8· 29” 测绘法宣传日活动 8 29 ,市局组织各分(县)局、相关资质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公益短信和报纸报刊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共设立展板30余块,横幅6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送公益短信2000余条。同时,组织开展了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国家版图、关注测绘法律法规的主动性,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国土资源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2016年度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今年1-12月份,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88起,涉及土地面积 19.6公顷 (合293.57亩),其中耕地 10.33公顷 (合141.42亩),其中本年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49起,面积 14.44公顷 (合216.60亩),其中耕地 6.13公顷 91.95亩);历年隐漏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9起,面积 5.16公顷 (合77.4亩),其中耕地 4.2公顷 (合63亩)。所有案件立案87起,结案47起;上年未结案件78件已全部结案。共拆除构建物 1200平方米 ,没收构建物 29981平方米 ,收缴罚没款253.87万元。通过分析20161-12月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据发现,我市历年隐漏案件较多。今年新发现的88起土地违法案件中,有39起属于历年隐漏案件。  

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形势进一步向好,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大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我们认真总结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监管工作经验,不断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制度建设。市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法监察工作责任的通知》,在全市系统上下形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以中队(国土所)管辖区域为网格单元的“网格化”、动态巡查检查“分层抓”、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报告“重萌芽”、执法监察责任“人人担”、依法实施问责“不手软”的“五步走”工作机制。同时,为充分发挥科技优势作用,及时、准确地判定在建项目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等,对手持GPS定位软件系统进行了全面完善,使其操作更加便捷,数据传输更加准确、合理,全面提升了动态巡查效能。通过建章立制、责任落实和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面实现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好转。与此同时,执法支队拿出三分之一的工作量用于土地批供监管工作,对每一个报件都逐宗现场核对,严格把关,发现存在违法用地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坚决“一票否决”,为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各级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通知》(厅发〔200941号)精神,全力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有的区县全面改进了协管员聘用制度,有的在镇及办事处成立了国土资源执法联动领导小组,有的构建起了由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国土资源“大执法”格局,还有的实行了巡查工作季度考核与执法监察定期通报制度等。市局与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征用占用林地行为。为进一步推进国土公安联合执法工作,我市专门成立了国土公安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安排10余名民警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共同开展工作,联合巡查、联合办案,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能。  

2)违法违规形势预判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例行督察等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个别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执行还不够到位,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案件的罚没款、拆除复耕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还未执行到位,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申请强制执行困难,司法机关在案件执行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同时,有的区县对个别查处困难的案件有畏难情绪,存在等待观望现象。  

二是个别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依然时有发生。通过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各区县的违法用地均得到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个别区县违法用地时有发生,尤其是个别村民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养殖场和以搞设施农业为名违法占用耕地建厂房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三是土地执法监察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当前各区县执法监察大队普遍存在执法人员偏少,尤其是基层国土所(执法中队)力量比较薄弱,使某些土地违法行为难以从源头上得到遏制。  

(二)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1、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是征地补偿程序透明。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把好征地公告、附着物清点、补偿标准、补偿费到位和廉洁征地“五关”,保证了征地工作的规范运行。推行“阳光征地”,实行征收政策、补偿标准、征收程序、工作人员、咨询投诉渠道“五公开”, 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给被征地农民以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信息公开有力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  

二是健全征地补偿安置体系。我市征收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自 201611日起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确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新标准较原标准上浮30%以上,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鲁价费发[2014]35号)文件执行。积极探索多途径、多形式的补偿安置模式,形成了以货币补偿为主体,社会保障为后盾,就业培训为支持,留地安置和其他形式为补充的立体化补偿安置体系,极大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权益。推行留地安置。给被征地村集体预留一定比例的发展用地,使被征地农民有地所依,自我发展,实现了“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目标。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运作。土地批准征收后,依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根据“镇管村用”的原则,设立财政专户,专人负责,统一存储,并按各村(居)分列明细账目,实行独立核算,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  

四是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1421在全市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来,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征地项目,不得申报建设用地。对群众争议较大的征地项目,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群众采取听证和论证的方式收集意见,为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风险预测资料。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暂缓或暂不实施的,应及时研究措施,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亟须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的征地项目,提前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办法的实施,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结合开展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意见“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征地专项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252号)文件精神,在全市部署开展20142015年度征地补偿和出让金收缴情况专项清理自查工作。各区县局按照清理自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本区域范围内的清理自查工作。从自查上报数据来看,我市的征地补偿到位率达到89%以上。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区县征地补偿存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现象。这些征地项目虽然未实际征收,仍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但未能在批准征收土地后三个月之内及时足额拨付。  

二是征地补偿政策的滞后,造成了征地难的现状。现行土地补偿标准仍然偏低。区片综合地价虽经调整,但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仍较低,被征地村要求的补偿标准往往超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地协议难以实质履行  

(三)地质灾害防治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度和部署安全生产监管,特别是扎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等关键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全市非煤矿山采空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市关闭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全面启动。截至目前,临淄、张店、高新区分局已完成了采空区调查工作,博山、周村、淄川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四是组织开展了大快严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矿山企业152家次、私采滥挖易发区域28处次、关闭废弃矿井36处次;五是按规定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活动。按市包区县安全督导要求,督导周村区安全生产工作9次,配合省厅做好月度包市安全督查7次,促进了全市矿产资源领域和所包区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2、着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组建了230人的专业应急队伍,充实调整了市、区县、镇办、村居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举办了1期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坚持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与市气象局签订了风险预警合作协议,汛期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21次,发送预警短信11277条。 6 27 下午 ,王书坚副省长实地视察了临淄区齐陵街道南山地质灾害治理及复绿项目现场,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强化汛前排查和防治责任落实。对全市154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汛前排查,落实了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开展防灾知识宣传,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册4600余份,“两卡”6700份。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专版宣传文章3篇,广播专题宣传1次,新闻报道2次;三是开展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按照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目前,博山区和沂源县已完成了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已向省厅申报高标准“十有县”。  

3、扎实开展地质环境工作。一是结合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大检查和保证金清欠补缴工作,编制完成了《淄博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和《淄博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年)》,已报市政府审批印发;二是积极推进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工作。召开了项目推进工作现场会,加大了对项目的监管力度。目前,全市39个地质环境项目,已顺利完工26个。三是启动了《淄博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招投标工作已于 20161128结束,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中标,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推进中。  

五、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情况  

一是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明确年度调研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目标和“十个新突破”要求,印发了《日博体育关于做好2016年调研工作的通知》,在各单位提报的基础上确立了47个调研课题,明确各单位一名领导具体分管调研工作,做到每个调研题目责任到人,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聚焦问题、深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并将其中的关于统筹全市规划体系的调研》、《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后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淄博市地价状况研究》等3个调研课题上报省厅和市政府研究室。  

二是组织编印《2016年度调研文章选编》。2016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完成,瞄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撰写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形成了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成果。这些调研成果既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新成绩,也客观地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为今后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2016年度调研文章正在进行组织编印,现正在初稿阶段,下一步将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文稿,印发各单位进行交流学习,营造相互借鉴相互提高的浓厚氛围。  

三是上报市政府研究室《日博体育政府决策信息支持系统调研情况》报告围绕国土资源系统信息支持决策和业务运行现状;建设政府决策支持系统的难点及制约因素;建设政府决策支持系统的几点建议进行了阐述。  

四是上报市政府研究室,市委研究室、省厅调研报告三篇《关于统筹全市规划体系的调研》、《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后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淄博市地价状况研究》,其中《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后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被选登在市政府《参阅件》  

五是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土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意见》,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实际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淄博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六是针对近年以来在土地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淄博市统一征地办公室,组织开展业务调研,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依法做好土地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业务流程,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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