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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7年前三季度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2017-10-09 09:56  利用科   (点击: )

淄博市2017年前三季度国土资源

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日博体育

2017930日)

 

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是国家经济形势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17年前三季度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管理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淄博市土地总面积596492公顷,耕地面积为208681.2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99%;园地面积为58513.1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81%;林地面积为104047.7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44%;草地面积为37410.5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04459.8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51%;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1053.7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5253.0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23%;其他土地总面积为37072.6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2%。

(二)土地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全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去年7月份我市启动全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来,目前,桓台县空间规划成果已经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临淄区空间规划文本、说明、图册已编制完成,形成了初步成果;周村区、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的空间规划方案已基本确定并向区县政府做了专门汇报,可以编制文本、图件等各类成果;其他区县的空间规划方案也基本拟定完成,准备向区县政府进行专门汇报。

二是圆满完成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6月份国土资源部批复了市级规划调整完善后的主要指标,7月份市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率先通过省厅审查并得到高度评价,现已完成备案;9月初,各区县和城区驻地镇(街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第一批报省政府批复实施;目前,市批镇(街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已报至市政府待批,一经批复即报省厅备案。通过本次调整完善,我市耕地保有量减少了1.8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5.0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28.67万亩,各项指标位于全省前列,既满足了近期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也为我市远期发展至2030年预留了空间。

三是规范做好预审工作。为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2017年市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根据省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要求,目前指导高青县为小清河复航工程(淄博段)项目预审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地块总面积252.7654公顷。同时,小清河复航工程(淄博段)项目、S229沂邳线沂源芝芳至张良段改建工程、管仲(淄博南)500kv输变电工程预审材料已通过省厅批准,并为32个项目出具了预审意见。

四是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为确保年度计划尽快落实到位,我局以保障省市重点项目、教育大班额、保障房、农村建房和基础民生设施用地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截至目前,已经为111个亟需动工项目预支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706亩。报件运转情况:已批复和正在省厅运转7417亩(已批复5585亩、省厅正在运转1832亩)、市局正在运转250亩、区县正在组织农转用报件3039亩。

(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截止目前,淄博市共计供应土地面积379.4348公顷,其中:1、划拨供地情况:划拨供地共计106宗,面积240.2806公顷。2、协议出让供地情况:协议出让宗地88宗,面积38.6296公顷。3、招拍挂供应出让情况。①总量2017年前三季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宗地共计153宗、面积519.516145公顷(合6251.23亩)、成交额73.77亿元及政府收益56.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3%24.66%92.01%54.1%。其中,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施出让宗地67宗、面积275.0746公顷(合4126.12亩)、成交额56亿元、政府收益43.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56%2.14%152.25%227.85%。各分(县)局实施出让宗地86宗、面积244.441545公顷(3666.62亩)、成交额17.77亿元、政府收益13.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3%65.79%9.56%-4.62%结构2017年前三季度共出让商业、房地产类用地83宗,面积229.72公顷,成交额61.83亿元,政府收益51.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95%25.5%108.82%122.04%,分别占总量的54.25%44.22%83.81%90.41%;工业用地67宗,面积281.38公顷,成交额11.56亿元,政府收益5.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4%25.68%34.42%32.43%,分别占总量的43.79%54.16%15.67%9.54%。其他用地3宗,面积8.42公顷,成交额0.39亿元,政府收益0.03亿元。价格商业住宅类用地的成交单价为179.97万元/亩,同比增长66.87%;工业类用地成交单价为27.39万元/亩,同比增长3.36%④流标2017年第三季度共流标27宗。矿业权2017年我市采矿权招拍挂出宗地0.

2017年上半年淄博市招拍挂土地市场总体相对平稳,招拍挂出让的宗地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13%,面积上涨24.66%,土地成交额上涨92.01%,政府纯收益上涨54.1%2017年前三季度宗地数量和宗地面积变化不大,但土地成交额和政府纯收益大幅上涨,主要受市级区域内工业用途成交量减少,住宅用途成交量增加的影响。2017年前三季度淄博市工业用地宗地数、面积在各用途中占比较高,成交额和土地收益在各用途中占比较低;住宅、商业、商住、工业用途土地成交额和土地收益依次降低,用途结构相对合理。从土地来源分析,增量土地的出让宗地数、面积、成交额、政府收益均高于存量地。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增量用地成本低、政府收益高;另一方面对潜在拿地意向单位来说,增量土地权属纠纷少,一般无地上附着物,交地快,因此双方都更倾向于增量土地出让。2017年前三季度全市商业住宅类用地的平均成交单价为179.97万元/亩,同比上涨66.87%,商业住宅类用地平均价格在连续两年下降之后迎来高涨;工业类用地平均成交单价为27.39万元/亩,同比上涨3.36%,连续三年出现涨幅情况。2017年前三季度淄博市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各大重大项目顺利进展,主城区交通、休闲、教育、医疗设施等公共设施全面升级,淄博新区文化中心、商务金融中心等重点功能区建设,启动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淄东铁路电气化改造等一系列的好消息,使广大市民、开发商和企业对淄博市城市发展的未来充满了信心。预计2017年四季度淄博市总体经济形势依然向好,各项经济指标仍将保持增长,有利于保持土地市场总体的稳定性,同时考虑政策、供需等对地价的影响。

(四)耕地保护工作情况

1、全市耕地保护及补充耕地情况

一是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17年前三季度,市域内依法批准建设占用耕地371.7418公顷(5576亩),涉及建设用地项目37个;对应补充耕地371.7418公顷(5576亩),涉及土地整治项目72个,其中,报批用地时“先补后占”占比100%;以边补边占或承诺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占比0%,涉及建设用地项目0个、占用耕地0万亩,对应补充耕地0万亩,涉及土地整治项目0个。截止20179月,全市暂无耕地占补平衡类土地整治项目通过验收,新增补充耕地0亩。

二是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起草下发至各分县局《关于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760号),要求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上严格用地准入,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目前,拟会同环保部门起草《淄博市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印发了《淄博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五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了五项任务落实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多次召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会与现场观摩交流会,对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五项任务落实工作进行调度、交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五项任务已基本完成。

四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博山区1个项目,已立项,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通过市专家组的规划设计论证和招标控制价评审。现正进行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高青县2个项目,总计4.55万亩,第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并开始施工。

五是耕地占用及补充情况。截至目前,我市2017年度上半年,已上报(含:6月底前可上报)省厅各类建设用地10262.55亩(含新增建设用地8905.62亩;其中包括耕地6606.99亩),已通过市级重点补充、异地购买等方、区县之间调剂等方式、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补充任务。

六是耕地质量等别情况。实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日博体育印发《关于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调查评价与年度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6201号),制定了《2016年淄博市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质量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对各区县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补充开发)及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项目评定、验收情况突变性因素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按《农用地分等规程》等标准开展年度更新调查评价,形成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数据库、图件和评价成果。同时,以区()为单位,以2013年底的耕地质量等别成果为基础,对耕地质量等别渐变区域的耕地,确定渐变类型、主导因素、分布范围,并布设监测样点,对样点的主导因素进行检测,评价耕地质量等别和产能变化趋势、变化强度及分布规律,进行预测预警分析,形成年度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成果。

全市补充耕地储备库可用于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现余1万余亩,其耕地类型主要为旱地等低质耕地,质量等别偏低,主要为9-11等,其不同等级耕地占总指标的比例为:613%73%816%927%1036%115%,而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占用的耕地大多为城市周边的水浇地等优质耕地,质量等别6-8等。

912日国土资源部全面监管并运行的“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进行了全新升级,增加了耕地质量和水田落实占补平衡挂钩等功能。为满足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监管的需要,部改进完善了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增加了新增水田、新增耕地质量以及提质改造等备案内容,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增加了耕地质量和水田挂钩功能。同时,在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对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挂钩关系进行调整,在已有数量挂钩的基础上增挂提质改造对应的质量和水田面积信息。全面严格执行占优补优要求,我市现有剩余补充耕地指标将基本上不能使用,即使允许使用也需折抵系数按多亩补一亩方式才能使用。全市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年均1万亩左右,如仅依靠库存指标维持,我市近期就将出现即使争取到了项目也无法保障项目落地的发展困境。

2、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1、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忽略了生态环境问题,化工、废弃污水等诸多环境污染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优质耕地因工业发展的同时,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阶段性受到影响;2、国家层面的政策保障未落实到具体实施。基于群众反映、政府关注诸多原因,土壤污染一度引起重视,但由于淄博市地方实际,土壤环境污染缺乏具体的执行力导向;3、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专业性强, 急需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着手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调查、评价、治理工作。

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占补平衡方面。1、财政评审程序繁琐及周期较长,对按工期完成任务,造成一定的影响;2、部分项目高标准资金有时未能统筹按照每年任务量下达,导致项目资金规划安排较难,在项目规划设计时比较难控制资金和确定建设工程量,在实施时统筹使用资金,出现了资金跨年度使用的问题。

三是耕地占补平衡方面。10个区县中6区县已无可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耕地潜力,省域内占补平衡指标有富余的地市不但价格高,而且根本不愿出售,2016年内虽多次积极联系对外购买,但成功率极低,耕地占补平衡问题依然严峻。全市各区县库存补充耕地指标中优质高等别耕地指标极少,极难保障济青高速、省道102等大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的占优补优、对等补充需求。

四是全市耕地质量等别分布不均。沂源、博山、淄川东、南部山区等耕地质量等别较低,桓台、淄川北部、临淄等区县质量等别较高,但年占用量较大。

(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1、前三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为切实做好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的管理工作,摸清全市项目实施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全面推动完成到期、预期项目,于3月中旬至4月中旬,对各区(县)正在实施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意见及建议等方式,对项目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探讨,形成了《关于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截止目前,全市开展增减挂钩挂钩试点项目81个,已完成31个,预期项目50,占应完成项目区63%

一是完成了淄博市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收集“十二五”时期淄博市立项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完成情况,各县区“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估报告及相关附表等相关资料,在对各区县进行工作调研、调查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成果汇总,编制了《淄博市“十二五”时期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报告》并上报省土地整治中心。

二是开展了“空心村”整治情况调研。根据省鲁土整发[2017]2号文件通知精神,对全市区域内的空心村闲置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完成了数据采集工作,并形成《淄博市空心村综合整治技术报告》,已上报省土地整治中心。

三是组织有关挂钩、工矿项目审查和验收工作。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对张店区、临淄区、周村区、淄川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8个项目区复垦的耕地进行了验收,验收复垦农用地面积82.7289公顷(其中复垦耕地面积82.2862公顷)。二是受理了高青县《关于申报高青县2015年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实施规划的请示》,组织市局规划科等有关科室对高青县东干排等5个项目区《实施规划》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淄国土资字【201775号)下发。三是组织市局有关科室和市农业局相关人员对桓台县索镇刘家、高青县东安排等6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复垦的耕地进行了验收,复垦农用地面积131.0936公顷,其中复垦耕地83.1638公顷。

四是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涉及的5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规模17234.3公顷,项目总投资约6.88亿元,规划设计农用地整治新增耕地952.48公顷(14287.2亩),2016年农用地整治均通过市级竣工验收。沂源县牛郎织女景区项目、高青县大卢湖项目已通过市级竣工终验,其余3个项目正在按照市级验收提出的工程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财政工程结算、决算工作。针对桓台县、临淄区、文昌湖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争取在931日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并出具相应评审结论,确保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完成该项目报备入库工作。对超过上述时限不能完成相关工作,导致该项目不能及时报备入库,影响新增耕地指标使用的,将予以严格考核问责,并对项目所在区县建设项目进行限批。

五是结合《淄博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4-2017年),通知各区县局进行调查摸底,抓好规划剩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的落实工作。

六是完成了淄川区岭子镇、博山区八陡镇、周村区王村镇宝山等三个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的下放交接工作。配合淄川分局完成了淄川区岭子镇项目专家论证和市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张店沣水镇市级占补平衡项目顺利开工,截至目前工程量已完成40%

七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督导检查。为切实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72号文件)文件精神,于811日组织召开了落实市改革文件落地见效情况督查部署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鲁政办字〔20167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淄土整办字〔20176号)、《关于落实市局改革文件落地见效情况督查部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对通知部署的工作完成落实情况进行了工作调度,对政策的出台、项目的开展、领导挂包等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同时,为加快全市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度,911 日至918 日,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由党委委员、调研员郭刚和副调研员张淑文带队,分两组对全市11个区县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推动了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开展。

八是及时做好增减挂钩与黄河滩区迁建的结合文章。联合市发改、市扶贫办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运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国土资发【20176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逐步修定完善好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合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积极做好与扶贫开发、黄河滩区迁建、采空区迁建、空心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的衔接。同时,正在拟定相关政策,积极向外地市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缓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和占补平衡压力。

2、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不够重视,资金注入力度欠缺。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一方面,部分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正确认识增减挂钩工作重要性,挂钩工作没有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资金投入不足,影响项目推进,只追求新增用地指标,忽略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挖潜;另一方面,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不高,从政府角度来讲,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正确的引导。

二是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主导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不健全,整合资源,部门联动的合力不足,大局意识不强,片面认为挂钩工作是国土部门业务工作。同时,由于项目区的实施时间跨度长,若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责任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了整个项目区实施计划的正常进行。

3、第四季度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推进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和省厅联系落实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结余指标异地交易。

二是进一步抓好全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结算、决算工作,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

三是结合《淄博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4-2017年),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抓好规划剩余复垦项目的落实工作。

四是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淄川区岭子镇、博山区八陡镇、周村区王村镇宝山、张店沣水镇等4个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工作,争取项目全部开工,年底完成张店沣水镇项目初验。

五是积极争取《淄博市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详查数据成果》申报省国土资源厅科技进步奖。

(六)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按照“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努力探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工作按照国土部和省厅要求,在我市被评为模范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深入的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省级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已获评模范市的复核工作和国家级、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推荐工作。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和激励措施,营造良好的节约集约用地社会氛围,构建国土资源依法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是做好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深入内涵挖潜存量土地,严格落实结构调整政策,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规划要求,实现“腾笼换鸟”。加大企业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低效用地通过自主改造、依法转让、兼并重组、协商共建、协议置换、限期开发、协商收回等方式,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现状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建立起有效遏制工业用地低效利用的常态化监管和处置机制。

三是空闲土地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国土资源厅核实城镇空闲土地情况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全市城镇空闲土地核查工作。两次下达我市共计1156宗疑似空闲土地,面积68679.8亩全部认定通过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济南督察局认定我市空闲土地共计971宗,面积56134.22亩,其中已批空闲537宗,面积34239.24亩;已供空闲116宗,面积4696.04亩;存量空闲318宗,面积17198.94亩。空闲土地核查处置工作的原则是“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节约集约”,截至目前我市目前共计盘活空闲土地233宗,面积16600.88亩,盘活比例29.57%

是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省厅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我市2017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目前要求各区县积极做好评价成果更新工作,通过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提高开发区土地使用效率,为开发区评优、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

是开展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从2014年开始到2018年,利用5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基础调查和评价,掌握全市的建设用地利用状况、集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目前,2016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已经通过省厅验收,正在积极开展2017年区域更新评价工作。

(七)土地市场建设和运行情况

土地及矿业权市场建设重点是继续完善网上交易。根据鲁政办字(2014120号《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对网上交易工作的新要求,起草并报请市政府颁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的通知》。进一步制定规范完善的网上交易相关的规定和细则,出台相应的意见或规定。对现有网上交易软件程序修订升级,并加强网上交易工作人员知识培训,为网上交易咨询做好业务指导。

二、矿产资源管理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一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征收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并加强各种费用的收缴和管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资源税从价计征后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省、市发证的采矿权价款由市局收取,区县发证的采矿权价款由分县局收取,前3季度共收取采矿权价款731.83万元。采矿权使用费由发证机关收取,没有收取采矿权使用费。

二是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露天开采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后,为防止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大、快、严”、“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组织下,与市公安局联合组织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三是矿业投资及生产情况。前三季度全市矿业投资14106.9万元,其中铁矿7328.9万元、煤矿4009万元、石灰石1800万元、耐火粘土等969万元。全市煤矿产量12.17万吨、铁矿184.09万吨、耐火粘土29.84万吨、石灰石1100万吨。

四是矿产品市场。铁精粉价格略有上升,金岭地区66%铁精粉价格7月份705/吨,8月份680/吨,9月份675/吨,主要销往莱钢集团、河北邯郸钢铁集团。原煤价格淄川区平均500元/吨,沂源县471/吨,主要销往附近电厂及水泥厂。耐火粘土价格150-200元/吨,主要销往本地建材企业和市内耐火材料厂。石灰石30元/吨,主要销往建筑工地、水泥厂、钢厂。

五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全市开发利用矿产12种,矿山企业70家,其中固体矿山53家,矿泉水10家,地热7家。固体矿山中煤矿4家,铁矿24家,耐火粘土10家,饰面用花岗岩3家,石灰岩9家,砖瓦粘土3家。

2、存在问题

一是受矿山企业整合扩能影响,大部分地下矿山处于停产状态,铁矿仅7处生产,煤矿2处生产,耐火粘土4处生产。矿产品价格虽有较大幅度回升,但仍有部分煤、铁矿山开采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二是2015年关闭了68处石灰石矿山,现有的9处石灰石矿山产能不能满足全市大中型企业的石灰石需求,需要尽快进行扩能改造。

三是露天矿山关闭后,打击非法采矿的压力加大,需要对2015年关闭的石灰石矿山和其他私采乱挖易反复区域进行持续的执法巡查。

3、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继续进行矿产资源整合,坚持规模化、规范化、节约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二是对部分开采手段落后的小矿逐步提高门槛,促使其与优势企业整合,实现规模开发、统一管理,以防止资源浪费。

(二)探矿权采矿权投放、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一是探矿权投放。截至目前,淄博市共有探矿权11个,其中按发证权限分:部发证2个、省发证9个;按矿种分:铁矿6个,金矿2个,煤、多金属、方解石矿各1个;按分布区域分:博山区2个,临淄区3个,桓台县1个,沂源县5个。2017年前三季度未投放新的探矿权。

二是矿产资源储量变化。除矿山正常生产引起矿山保有储量正常减少外,未因勘探发生较大变化。

三是地质调查项目进展。桓台县地热资源调查项目,目前外业施工已完成并通过专家组野外验收。

三、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一是加快推进智慧淄博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项目。加大了慧淄博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项目的推进力度,落实了经费,完成了设设计方案的评审。311日,《智慧淄博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项目设计书》在济南通过省厅组织专家组评审。98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我市召开了《智慧淄博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项目设计书》评审会,项目设计书顺利通过评审。

二是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增强各类图件资料现势性。为满足智慧淄博建设和各单位工作需求,结合我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要求,启动了重点区域倾斜摄影三维模型与正射影像制作、航空摄影及正射影像图制作、1三维精细建模数据采集、街景采集与在线发布平台建设、1:500 全要素DLG测绘更新及框架数据制作项目。

三是扎实做好测量标志管护工作。对162个测量标志进行巡查维护,尤其针对易损易坏区域的测量标志,要求统一埋设警示标志。2月份,按照省局要求,我市投资2.5万元对周村区 “涯庄”三角点,具有危险隐患的23米高钢制觇标进行了安全拆除,既保证了地面埋石标志完好,又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加大测量标志保护宣传力度,依托淄博电视台“国土之窗”栏目,以“测量标志管护”为主题,精心组织录制专题片,在淄博电视台多档节目中播出,介绍了测量标志相关知识,普及了测量标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全力抓好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今年是新《测绘法》实施的第一年,为全力抓好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和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工作,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7178号),制定了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各个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并于713日召开了全市测绘管理工作会议,专门就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了部署。活动期间,市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宣传专栏,制作了电视专题片,还举办了“保安全、严监管、强服务、促发展”主题图片展,各区县和部分测绘资质单位也积极利用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据统计,本次学习宣传活动,全市累计悬挂宣传横幅130条,制作展示展板50块,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发送公益短信2000余条,播放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展示宣传视频110场次,播放、刊登宣传口号200余条,电视宣传片120分钟,召开座谈会10余次。

五是全面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服务工作。5月份,市局印发了《日博体育关于开展2017年地图市场大检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有关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为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促进我市地理信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7月份,市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检查频次,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成果质量检查、保密检查合并开展。

六是全面及时地部署重点专项检查工作。1、积极部署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按照95日山东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及时充实调整了原有的协调指导小组及办公室,推动地图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915日,淄博市协调指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市局也专门印发了《日博体育关于加快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工作的通知》根据职责分工,在国土系统内部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2、按照97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家安全厅关于开展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淄博市国家安全局,成立《淄博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并联合下文,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好各项检查工作。3、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使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认真研究,起草文件,全面落实好文件精神,确保200871日起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该项工作我局正在研究部署之中。

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1-9月份,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19起,涉及土地面积324.75亩,其中耕地108.75亩。其中本年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7起,面积12.45亩,其中耕地7.35亩;历年隐漏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12起,面积312.45亩,其中耕地6.76101.4亩。所有案件立案118起,1起非立案拆除;共没收构建物2.64公顷,收缴罚没款109.28万元。

(二)面临的形势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全天候遥感监测等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基层党委政府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和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该停水、停电、停气的落实不了,有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不受理或受理后不及时依法裁定。二是基层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依法履行职责方面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分县局应该函告部门配合执法的未及时函告;应移交移送的案件未移交移送等。另外,公车改革后,基层国土所没有执法巡查车辆,无法开展日常巡查,无法及时发现制止,导致违法用地出现反弹。

(三)下步措施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落实巡查、报告制度,确保日常巡查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得到违法用地发生。

二是进一步深化对违法用地的整改措施。加大督导和挂牌力度,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效果不好、违法严重的地方,进行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结合执法监察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的落实情况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共同责任机制考核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严格问责”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五、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严格规范征地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征地程序。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执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把好征地公告、附着物清点、补偿标准、补偿费到位和廉洁征地“五关”,保证了征地工作的规范运行。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给被征地农民以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执行征地标准,适时做出调整。做好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对规范征地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推动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76)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7]11号)等文件要求,日博体育组织开展了全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制定工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日博体育于828日发布了听证公告,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建议。928日上午900,来自市人大、市政协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财政、农业、住建、水利、林业、园林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大型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用地单位的代表及相关专家学者和被征地镇(办)、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代表以及从事征地工作的一线同志代表等共37人参加了听证会。市国土系统的有关同志和部分社会人士参加了旁听。听证代表就我市拟定的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畅所欲言,进行了质询、提问,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及建议。工作人员对代表们的提问、质询进行了认真解答。听证会后,将充分考虑、采纳、综合听证代表的意见及建议,对拟定标准做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国土厅和省财政厅批准,待批准后正式实施。

三是严格把关,做好用地报批审核工作。在建设用地批次报件和项目用地征收报批过程中,严格征地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补偿到位,健全防控机制,认真负责地审查征地补偿费到位和征地程序履行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对经营性用地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及两公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我们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中征地程序不严谨,补偿标准不合规,安置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得到了纠正,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单位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和谐征地拆迁。自201421日在全市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来,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征地项目,不得申报建设用地。对群众争议较大的征地项目,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群众采取听证和论证的方式收集意见,为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风险预测资料。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暂缓或暂不实施的,应及时研究措施,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亟须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的征地项目,提前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办法的实施,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运作。土地批准征收后,依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根据“镇管村用”的原则,设立财政专户,专人负责,统一存储,并按各村(居)分列明细账目,实行独立核算,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全域督察整改意见要求,各区县对2014-2015年度征地补偿费拨付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整改,我市的征地补偿到位率达到了100%

六是做好征地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接访、答访、处理工作,认真做好征地信访及补偿纠纷的调处工作。所有信访案件,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理完结。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程序,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区县征地补偿存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现象。这些征地项目虽然未实际征收,仍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但未能在批准征收土地后三个月之内及时足额拨付。

二是征地补偿政策的滞后,造成了征地难的现状。现行土地补偿标准仍然偏低。区片综合地价虽经调整,但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仍较低,被征地村要求的补偿标准往往超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地协议难以实质履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巩固整改落实工作成果,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征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依法规范征收。加强与法院在征收拆迁工作中的沟通协作,共同协作研究解决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问题,为畅通司法渠道奠定基础。

六、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一)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今年,我市调整充实了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刘荣喜副市长任组长,霍自国副秘书长、国土、公安、公路、水利、气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局成立了日博体育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孙中华局长任组长、张德平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县)局、局属有关单位、市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成立了由孙中华局长任指挥长、张德平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二是依托住淄地勘单位淄博地环站、淄博地矿工程勘察院和山东正元地勘院组建了230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从市局和局属单位抽调15名具有一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的同志组建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队伍,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调度能力建设。

三是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人员调整变动和村两委换届的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市、区县、镇办、村居四级群测群防人员,组织印发了《淄博市2017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通讯录》,各区县共举办了4次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共培训了152名群测群防员和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

2、强化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和防治责任落实

一是开展汛前排查,加强分析预测。抽调市地矿技术服务中心、淄博地环站技术人员组成排查组,于424日至27日对全市15处市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汛前排查,并向各分(县)局下发了通报;有关分(县)局委托淄博地环站、淄博地矿工程勘察院、山东正元地勘院等地勘单位对各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54处(崩塌86处,滑坡25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40处)。

二是落实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按地质灾害成因和威胁人员,落实防治责任单位、防治责任人和监测预警人员。根据隐患成因,明确了监测位置、监测方法、预警措施、避险路线、避险场所,指导完善应急避险演练方案。

3、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编制的《淄博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淄博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府分别以淄政办字[2017]68号、淄政办字[2017]63号予以发布实施;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7]108号),修定了《淄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淄国土资字[2017]107号)。

4、扎实开展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

按照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目前我市淄川区、临淄区、博山区已建成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沂源县基本完成了高标准“十有县”各项建设任务,正在组织申报资料。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情况

我市共有11个各类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1、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情况

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确定的沂源县燕崖镇杏花村(142万元)、西里镇唐庄村隽家峪(140万元)2个搬迁避让项目,已于2016年完成搬迁并通过省厅验收。

2、省级重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情况

全市利用省以上专项资金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共6个。

一是淄川区太河镇中心学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500万元)、博山万顺御花园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210万元)博山区饮马村采空区塌陷治理项目(250万元)、沂源县璞邱四村泥石流治理项(125万元)、淄川区太河镇石安峪村泥石流治理项目(200万元)5个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

二是博山区城东街道珑山社区北山宿舍采空塌陷治理项目(500万元),经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批准,由治理项目变更为搬迁避让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目前新建搬迁楼房已完工,项目区住户已全部完成搬迁。

3、使用切块资金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我市安排切块资金治理的地质灾害项目3个。

博山区八陡镇苏家沟村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300万元)、临淄区齐陵街道办马莲台景区马莲台山庄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100万元)、淄川区太河镇桐古坪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80万元)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市局验收。

七、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情况

认真组织了“法治建设抓基层、抓基础”专题调研活动,分3片对11个分县局和20余个国土所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和现场实地观摩、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摸清第一手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总结典型经验作法,为今后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能力提出了可操作性的科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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