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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013-06-03 09:06     (点击: )

沂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的统筹安排全县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深入实施“工业立县、品牌惠农、旅游带动、以城带乡、环境兴县”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文明和谐新沂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及《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沂源实际,编制《沂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土地资源特点,分析了全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2006-2020年全县土地利用目标,分解并落实了土地利用的各项控制指标,严格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保护,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定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沂源县土地利用的依据和法定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土地,必须符合本《规划》。

规划期限:期限15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自然条件

沂源县地处山东省中部,淄博市最南端,属沂蒙山区,因沂河发源地而得名;地理坐标东经117°54'-118°31',北纬35°55'--36°23'。东靠临朐县,南接蒙阴县、沂水县,西邻莱城区、钢城区和新泰市,北依博山、淄川两区。地处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冷暖适宜,四季分明,一年中干湿季节交替明显,年平均气温11.9℃;年均降水量为690.9毫米。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沿沂河流向倾斜,县内最高点是位于西北部与博山相交处的鲁山顶峰,海拔1108米,最低点是东南沂河谷地,海拔180米,中、低山和丘陵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9.3%,系纯山区。境内河流主要是沂河,发源于大张庄镇东南部的松山和徐家庄乡南部的黑山等地,在本县全长84.6公里,流域面积1451.00平方公里。

沂源县交通较为便利,全县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形成了以青兰高速公路为中心,327、329、332、234、236省道为主框架的干支相连的公路网络,青兰高速公路从东到西贯穿整个辖区,并设有一个服务区,四个出入口。跨越7个乡镇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项目即将开工建设。

二、资源环境

沂源县历史悠久,早在1981年发现的沂源猿人与北京猿人同期,距今有50万余年,是最早的山东人。县内多次出土新旧石器时代及商周以来的珍贵文物。齐长城遗址、唐代摩崖石刻、明清时代的神清宫、织女洞都是历朝历代的见证。

沂源是典型的山区县,地势高、光照强、昼夜温差大,境内无客水流入,发展绿色无公害果品、蔬菜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全国果品生产百强县、全国最大的无公害韭菜生产基地,被国家科委认定为“无公害苹果生产基地”。同时,还是全国最大的佛手瓜生产基地和山东著名的花椒之乡。现已建成20处有机品牌农业科技示范园,带动发展有机农产品基地3200.0公顷;有机农产品总数47个,沂源黑山羊等3个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认证数量为全省最多;沂源苹果被确定为“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十一届全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用果,品牌惠农效应进一步显现。

近几年,沂源工业发展迅速,形成了医药玻璃、包装材料、皮革、建材、化工、机械、食品饮料、塑料制品、纺织服装、能源电力等十大技术产业;培育了亚洲最大的药用玻璃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硅酸铝耐火纤维生产企业,拥有山东药玻、山东鲁阳、山东瑞阳、联合化工4家上市公司;拥有驰名商标和中国著名商标3件。

沂源县矿产资源种类较多,分布广,储量大,金属矿藏主要有铁、铝、金、银、铜、铅、锌等(其中铁矿储量达2.5亿吨);非金属矿藏主要有煤、花岗岩、石英石、长石、蛭石、焦宝石、紫晶石、石灰石等(其中煤炭储量3000万吨,花岗岩储量2亿立方米)。

沂源县水资源总量少,人均占有水平低,年水资源总量为6.8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4.76亿立方米,地下水2.0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860立方米。地下水水质较好,PH值在7.3-8.2之间,矿化度在116-508毫克/升之间,适宜人畜饮用,是优质天然矿泉水产区。

沂源生态环境良好,是全国林业重点县之一,有林木资源143种,经济林主要有苹果、葡萄、花椒等;古稀树木28种,其中荆山银杏,树龄千年有余。全县林木覆盖率46.9%,曾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等多项殊荣。沂源县城曾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园林城市”等多项光荣称号。

三、社会经济条件

全县辖9镇4乡,分别为南麻镇、土门镇、鲁村镇、大张庄镇、中庄镇、西里镇、东里镇、张家坡镇、悦庄镇、徐家庄乡、燕崖乡、石桥乡、三岔乡;共有7个居委会,628个行政村。2005年末户籍人口55.54万人,城镇化水平40%,人口密度339人/平方公里。南麻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05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7.8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9.81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1.97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6.1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2.6:53.9:33.5;完成工业总产值106.17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3.6亿元,农业实现增加值5.2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74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4009元,地方财政收入3.3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887元。

第二章 区域发展战略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全面分析全县土地资源特点和规划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服务于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文明和谐新沂源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协调近期与远期发展的关系,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控制非农业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大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不断提高中低产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统筹布局,保障经济发展用地

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各业各类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用地和现代旅游服务业用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实际能力。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对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布局和时序的控制,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协调发展。

(三)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加强政策引导,大力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积极盘活存量,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改造力度,促进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因地制宜,促进生态建设

根据全县土地资源分布特征,立足环境兴县的发展目标,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协调处理生活、生产、生态用地关系,合理配置各类用地,构建生态、和谐、人文、宜居的城乡环境。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原则。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统筹区域和城乡各类用地。

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原则。非农建设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电力、旅游等基础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按产业政策安排。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提高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坚持城乡工矿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实现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优化。

五、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用地的原则。保护利用好水体、山体和历史文化遗迹,发挥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发展品牌农业和特色农业、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全县要严格保护耕地,切实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沂源县2005年耕地面积为28160.4公顷,规划期内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控制各类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二、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认真贯彻建设项目选址必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对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并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减少的趋势。各乡镇建设占用耕地原则在本辖区内平衡;后备资源潜力有限、占补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在县域范围内实行易地占补平衡。

三、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乡镇补充耕地义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目标实现。

四、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考核制度,完善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完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规划期内,加强引、蓄、排、灌等农田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水系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90%以上农田实现旱能浇、涝能排,使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加强。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

按照市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利用,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与相关规划协调,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

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一)城镇发展布局优化。根据沂源县城镇体系现状和自然环境特点,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强化核心、发展外围、依托轴线、带动全域”的理念,着力构建“一群、一圈、一区、三带”的城镇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四个层级”规划、建设和管理,科学构建城镇体系。“一群”即,以南麻镇为中心,由鲁村镇、土门镇、悦庄镇、燕崖乡组成的中心城镇群;“一圈”即,以东里镇为中心,由中庄镇、西里镇、张家坡镇组成的生态经济圈;“一区”即,由徐家庄乡、大张庄镇组成的南部有机农业示范区;“三带”即,以“土门—三岔—石桥”为轴线的北部山林文化、生态经济发展带,以“燕崖—中庄—西里—东里”为轴线的南部历史文化、生态农业带,以“鲁村—南麻—悦庄—石桥—张家坡”为轴线的中部经济带。

(二)工矿用地布局合理。为提高工业集聚度,有效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环境集中有效治理,新增工矿用地主要集中布局在沂源经济开发区,把该区逐步建成推进沂源经济发展的平台和工业生产基地。

(三)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村庄整理。集镇和村庄建设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原则,引导农民住房适度集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中。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与相关规划协调,重点保障薛馆路、西岭路、田庄水库除险加固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因地制宜,在土门镇、燕崖乡、石桥乡等地布局旅游配套设施用地。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坚持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切实改变“先破坏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土地利用方式,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土地利用模式,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旅游业,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做好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

县域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镇、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区和管制规则,管理和使用土地。明确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严格规划目标考核

明确各镇村、部门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等。把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纳入各乡镇和各部门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实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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