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淄博国土资源局网站!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大厅 | 市场信息 | 业务公告 | 互动平台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务公开>>纪检监察>>正文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市国土资源局 高泽
2017-04-17 10:52  监察室   (点击: )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市国土资源局高泽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是各级纪委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作为监督执纪一线的纪检干部,必须切实“三转”到位,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职责定位,增强监督执纪问责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干部。

一、突出抓早抓小,加强教育监督,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

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

党内监督要体现在平时,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始终处在纪律的约束中。要对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讲党课,促进纪律教育落地生根。要充分运用谈心提醒、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推动谈心谈话向基层党员干部延伸,筑牢廉政堤坝。谈话言要及物、言要及行,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决不能走过场。对于犯了小错误,已经破“纪”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调查并给予相应的纪律轻处分,能够让其深受警醒,从而悬崖勒马,同时也能对其他的同志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纪检监察干部平常脑子里要有情况、有问题,把“树木”与“森林”关系研究透彻,只有这样,才能作出准确判断,区别对待,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职务调整或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准确处理各类违纪行为。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既要严肃惩治“极少数”,更要面向大多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否则,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明明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就能处理的问题,却放任自流、养痈遗患,最后发展演变成第三甚至第四种形态,这对组织和干部都是不负责任。只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才能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使党员干部远离底线。

二、坚持有腐必反,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用实用准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

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以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代替后两种形态的倾向。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以纪律为尺子,准确执纪。践行“四种形态”,必须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倾向,当老好人、怕得罪人,结果往往害了好人、制造“坏人”。我们执纪时要正确区分“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纪律尺度,教之有理,惩之有据,精准发现问题,精准监督执纪。

严格用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用好纪律戒尺,在抓“严”、抓“重”上狠下功夫,坚守纪律底线,坚持有腐必反,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坚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继续强化“不敢腐”氛围。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之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以及涉嫌犯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三、实践好“四种形态”,切实履职尽责担当

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担当。只有这样,才能实践好“四种形态”,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纪委(纪检组)作为专责的监督机构,必须履职尽责、带头落实。

践行好“四种形态”意味着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党组,监督的内容更多了,工作量更大了。因此,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工作大局,又要熟练掌握党规党纪,才能正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关系,才能恰当的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轻处分和组织调整、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

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倡廉的现实,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职尽责,用于担当,敢于用党章党规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只有这样,才能持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逐步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局面。

 

上一条:认真履行纪检干部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桓台县国土资源局 刘书勤
下一条: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市国土资源局文昌湖分局 武江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主办:日博体育 技术支持:日博体育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鲁ICP备07003516号 鲁公网安备37030302000055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