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进入系统后,根据纳税人历史办税记录,系统自动匹配备案申请模式,分别为出口退(免)税备案(未进行过备案的纳税人)、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已办理了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出口退(免)税撤回。
1
出口退(免)税备案:未进行过备案的纳税人。
1)纳税人确认预填信息或根据实际情况补录信息:
2)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按钮,显示申请成功。
2
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已办理了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
1)纳税人可修改需要变更的备案信息。
2)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变更”按钮,展示变更事项详情。
3)点击“确认”按钮提交,显示申请成功。
3
出口退(免)税撤回:
1)若纳税人需要撤回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备案,可点击“撤回”按钮进入出口退(免)税撤回页面。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分立合并”,可修改为“是”,同时展示“未结清税款确认书”模块。
3)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页面显示申请成功。
税事小编
专业服务纳税人
您的支持是小编做好工作的动力哦!请转发给朋友,顺便在右下角点“赞”、“在看”。
来源:福建税务
福建税务
ID:fj-tax
你“在看”我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