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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6年前三季度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2016-10-10 16:54  利用科   (点击: )

 

淄博市2016年前三季度

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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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日)

 

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是国家经济形势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16年前三季度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客观的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管理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我市土地总面积596492公顷,耕地面积为209691.8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15%;园地面积为58690.5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84%;林地面积为104331.8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49%;草地面积为37505.6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9%;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03126.5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29%;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0737.5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5297.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24%;其他土地总面积为37110.8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2%。

2015年年初面积相比,2015年年末淄博市耕地面积减少93.02公顷;园地面积减少6.02公顷;林地面积减少69.61公顷;草地面积减少97.4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增加213.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增加25.9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减少6.26公顷;其他土地总面积增加33.06公顷。我市2015年土地变更总量达到544.7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0.09%

(二)规范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

为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2016年市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根据省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要求,目前已指导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高新区、沂源县、博山区、高青县、淄川区组织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涉及地块总面积761.6607公顷;同时,指导相关区县为高青县800千伏输电工程和通用机场建设项目、临淄区S228黄临线改建工程、高新区G233黄线改线工程、G309青兰线张店区天乙至周村区高淄路口段改建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审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地块总面积187.0791公顷。按照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审查了调整修改方案和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编制情况,组织召开了9场由市发改、规划、农业、林业、交通、住建等部门共同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出具了方案和报告的审查意见,并代市政府拟定了规划调整修改批复意见和请示文件。目前,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及博山区、沂源县市批乡镇规划修改材料已由市政府批复;高新区、淄川区及博山区、沂源县省批乡镇规划修改材料已报至省政府待批;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审材料已如期上报省厅,4个项目已经批复,2个项目已经通过省厅审核待批。

(三)切实做好2016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工作

为充分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确保项目尽快落地顺利推进,主动进位、积极作为,为选址符合规划、前期手续齐全的各类建设项目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全程跟踪调度用地报件办理进度。省厅下达我市年度计划指标8772亩,其中农用地8441亩(耕地6753亩),截至目前,已经使用4866亩,其中:省政府已经批复33个项目2625亩、市政府已经批复5个项目695亩,省厅正在审核26个项目1180亩;市局正在审核2个项目366亩;剩余3906亩已经安排使用计划,分县局正在组织建设用地报件。

(四)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截止目前,淄博市共计供应土地741.2769公顷,其中:1、划拨供地情况:划拨供地共计114宗,面积267.2192公顷。2、协议出让供地情况:协议出让宗地67宗,面积41.5729公顷。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7宗,面积14.74公顷。4招拍挂供应出让情况:总量:总量:2016年前三季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宗地共计158宗、面积432.4849公顷、成交额38.746亿元及政府收益25.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07%-24.44%-8.18%-27.27%结构:2016年前三季度共出让商业、住宅类用地142宗,面积182.9393公顷,成交额29.0279亿元,政府收益19.56亿元;工业用地73宗,面积271.0358公顷,成交额10.2179亿元,政府收益6.82亿元。价格:商业住宅类用地的成交单价为95.72万元/亩,同比增长55.06%;工业类用地成交单价为24.32万元/亩,同比增长1.5%流标:2014年第三季度共流标27宗。2016年矿业权前三季度交易1宗,面积0.878平方公里,成交价格117万元。 

2016年度前三季度招拍挂出让土地成交情况分析:2016年三季度土地市场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相对平稳,宗地数量和成交面积的变化与淄博市总体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相符,受近一年来国家出台房地产优惠政策,房地产成交量升温影响,淄博市住宅用地成交额较去年同期大幅调高。由于近年来淄博市市政府坚定不移治理环境污染,提高工业准入门径,将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企业向各开发区集中。受上述政策和宏观经济发展影响,2016年前三季度年淄博市工业用地较去年同期成交情况下降明显,但成交面积占总量比例依然排在各用途第一位,出让面积271.0358公顷。三季度淄博市商业、住宅、服务业发展迅速,商业、住宅用地供应总体相对平稳,城区成交量相对较大,个别区县郊区成交面积相对较小,受此影响商业、住宅用地成交面积排在各用途的第二位,出让面积 247.4396公顷;综上分析,上述两种用途是2016年三季度成交土地的主力,成交面积占到总面积的67.94%;预计2016年第四季度淄博市总体经济形势依然向好,各项经济指标仍将保持增长,有利于保持土地市场总体的稳定性。

(五)耕地保护及补充情况

前三季度为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完成补充耕地287.5384公顷,严格贯彻“占一补一”规定。

(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情况

我市自2006年以来,共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80个(不包括已经撤销的项目),批复复垦耕地1618.44公顷。其中2006年批复实施项目3个,批复复垦耕地89.04公顷;2008年批复实施项目2个,批复复垦耕地90.8933公顷;2009年批复实施项目16个,批复复垦耕地395.2873公顷;2010年批复实施项目27个,批复复垦耕地521.692公顷;2012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6个,批复复垦耕地94.8246公顷;2013年我市批复实施项目12个,批复复垦耕地264.5126公顷;2014年批复实施项目13个,批复复垦耕地78.658公顷;2015年批复实施项目1个,批复复垦耕地83.5333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项目23个,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21个,累计验收复垦耕地633.6946公顷。各区县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张店区。张店区共批复实施项目6个,批复复垦耕地110.7346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项目1个,通过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4个,累计验收复垦耕地110.7346公顷,项目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16.67%。计划撤销项目1个,计划核减复垦耕地指标 8.0393公顷。

2、淄川区。淄川区共批复实施项目8个,批复复垦耕地136.1846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项目7个,项目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87.5%。计划撤销项目1个,计划核减复垦耕地指标9.834公顷。

3、博山区。博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经省政府批准全部撤销。

4、临淄区。临淄区共批复实施项目17个,批复复垦耕地210.212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项目8个,通过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2个,累计验收复垦耕地97.252公顷,项目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47.06%。计划撤销项目1个,计划核减复垦耕地指标7.5086公顷。

5、周村区。周村区共批复实施项目3个,批复复垦耕地67.7706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1个,验收复垦耕地28.0653公顷,项目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0。计划撤销项目1个,计划核减复垦耕地指标3.524公顷。

6、桓台县。桓台县共批复实施项目19个,批复复垦耕地494.4253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项目2个,通过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7个,累计验收复垦耕地130.92公顷,项目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10.53%。计划撤销项目3个,计划核减复垦耕地规模79.9626公顷。

7、沂源县。沂源县共批复实施项目8个,批复复垦耕地967.88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项目3个,通过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2个,累计验收复垦耕地465.27公顷,项目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37.5%

8、高青县。高青县共批复实施项目13个,批复复垦耕地360.0433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整体验收项目3个,通过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2个,累计验收复垦耕地112.092公顷,项目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23.08%。计划撤销项目3个,计划核减复垦耕地指标92.6553公顷。

9、高新区。高新区共批复实施项目3个,批复复垦耕地123.6673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1个,验收复垦耕地65.1473公顷,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0。计划撤销项目1个,计划核减复垦耕地指标38.1173公顷。

10、文昌湖区。文昌湖区共批复实施项目3个,批复复垦耕地50.878公顷。目前,已通过土地复垦局部验收项目1个,验收复垦耕地5.458公顷,土地复垦整体验收率0。计划撤销项目2个,计划核减复垦耕地指标43.156公顷。

(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我市共有5个经省批准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农用地整治总规模17266.3333公顷,批复投资63030.84万元。其中沂源县牛郎织女景区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整治部分已通过竣工验收。制约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文昌湖区等4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瓶颈为项目新增耕地达不到批复要求。2016913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了项目新增耕地指标核减论证会,4个项目计划核减新增耕地指标257.83公顷,项目新增耕地核减报告已上报市政府。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1、沂源县牛郎织女景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农用地整治总规模3670600公顷,批复投资12510.40万元。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

2、临淄区朱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新增耕地165.3公顷,新增耕地率4.16%;计划核减新增耕地49.67公顷,核减后项目新增耕地115.63公顷,新增耕地率2.91%;新增耕地核减率30.05%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项目工程结算已上报市财政局。

3、桓台县马桥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新增耕地120.52公顷,新增耕地率4.05%;计划核减新增耕地35.97公顷,核减后项目新增耕84.55公顷,新增耕地率2.84%;新增耕地核减率29.84%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项目工程结算已上报市财政局。

4、高青县大芦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新增耕地168.18公顷,新增耕地率4.92%;计划核减新增耕地79.68公顷,核减后项目新增耕地88.5公顷,新增耕地率2.59%;新增耕地核减率47.38%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项目工程结算已通过市财政评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已上报市财政局。

5、文昌湖城乡统筹生态旅游示范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批复新增耕地2426.55公顷,新增耕地率4.62%;计划核减新增耕地指标89.58公顷,核减后项目新增耕地72.19公顷,新增耕地率2.06%;新增耕地核减率55.37%

(八)住房用地供应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情况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于2016331日公布实施。并上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2016年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1097.337公顷,在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9.38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93.8797公顷;住宅用地212.825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2.9828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64.2074公顷,限价房用地8.7754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39.8422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104.632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3.22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4.926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791公顷;特殊用地1.3174公顷。截止目前,全市共供应住房用地144.9685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43.3234公顷,经济适用房0.0324公顷,高档住宅用地0.6484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0.9643公顷,已供住房用地面积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68.12%

(九)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按照“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努力探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工作。按照国土部和省厅要求,在我市被评为模范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深入的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省级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已获评模范市的复核工作和国家级、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推荐工作。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和激励措施,营造良好的节约集约用地社会氛围,构建国土资源依法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99日国土资源报以《开源节流拓空间》为题,刊登了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图文。二是做好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深入内涵挖潜存量土地,严格落实结构调整政策,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规划要求,实现“腾笼换鸟”。加大企业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低效用地通过自主改造、依法转让、兼并重组、协商共建、协议置换、限期开发、协商收回等方式,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现状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建立起有效遏制工业用地低效利用的常态化监管和处置机制三是空闲土地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国土资源厅核实城镇空闲土地情况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全市城镇空闲土地核查工作。目前各分县局通过外业实地核查,内业数据的分析和空闲土地的认定,全市821宗近3276公顷疑似空闲土地全部核查完毕,并于915日前全部录入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正式提交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一步积极做好盘活空闲土地工作。是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省厅下发《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6]145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我市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目前市局下发了《淄博市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积极做好评价成果更新工作,通过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提高开发区土地使用效率,为开发区评优、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是开展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2014年开始到2018年,利用5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基础调查和评价,掌握全市的建设用地利用状况、集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目前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成果已经完成上报省厅,正在开展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十)土地市场建设和运行 

土地及矿业权市场建设重点是继续完善网上交易。根据鲁政办字(2014120号《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对网上交易工作的新要求起草并报请市政府颁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的通知》。进一步制定规范完善的网上交易相关的规定和细则,出台相应的意见或规定。对现有网上交易软件程序修订升级,并加强网上交易工作人员知识培训,为网上交易咨询做好业务指导。

二、矿产资源管理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一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在矿业权使用方面始终坚持按照有关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有偿使用,按照规定标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并加强各种费用的收缴和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市和区县两级征收,今年共收取574.92万元。省、市发证的采矿权价款由市局收取,区县发证的采矿权价款由分县局收取,今年收取采矿权价款1549.87万元。采矿权使用费由发证机关收取,今年收取采矿权使用费0.2万元。

二是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55号),全市关闭了68处石灰石矿山。20161月,市政府验收组按照停止开采、撤出设备、注销证照、解除合同的标准进行了关闭验收,全部达到了关闭标准。为防止关闭的矿山出现反复,市局组织市、区县和乡镇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年集中开展了66次夜查行动,查扣非法开采设备(车辆)26台。查处非法采矿案件5起,罚没款9.1万元。

三是矿业投资及生产情况。2016年前三季度,全市矿业投资15769万元。全市煤矿产量60.9万吨、铁矿286.6万吨、耐火粘土24.8万吨、石灰石120万吨、矿泉水0.7万立方米、地热11万立方米。

四是矿产品市场。2016年上半年,铁精粉价格略有上升,金岭地区66%铁精粉价格1月份408/吨,2月份412/吨,3月份430/吨,4月份510/吨,5月份510/吨,6月份530/吨。主要销往莱钢集团、河北邯郸钢铁集团。原煤价格淄川区平均390元/吨,沂源县302/吨,主要销往附近电厂及水泥厂。耐火粘土价格80-200元/吨,主要销往本地建材企业和市内耐火材料厂。石灰石24元/吨,主要销往建筑工地、水泥厂、钢厂。高青县已投产的4处地热井用于冬季供暖,供暖价格23/平方米。

五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全市开发利用矿产11种,矿山企业73家,其中固体矿山57家,矿泉水9家,地热 7家。固体矿山中煤矿6家,铁矿27家,耐火粘土10家,饰面用花岗岩3家,各类石灰岩9家,砖瓦粘土2家。

(二)地质找矿进展

截至目前,淄博市范围内共有探矿权19个,按发证权限分:部发证2个、省发证17个;按矿种分:铁矿12个,煤矿2个,金矿2个,地热、多金属、方解石矿各1个;按分布区域分:19个探矿权中,临淄区8个,沂源县7个,博山区2个,桓台县2个。

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除矿山正常生产引起矿山保有储量正常减少外,未因勘探发生较大变化。

地质调查方面:大力推进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完成了博山区采空区详细调查、淄川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2个地质调查项目,其中博山区采空区详细调查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桓台县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淄博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项目进展顺利,野外工程基本结束,其中淄博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实施钻孔62个(其中监测孔24个)、总进尺7770m,顺利通过了野外工程验收,成果资料编制正在审查。

三、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一是完成“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为统筹规划全市“十三五”基础测绘发展目标和重大任务, 201511月我市启动“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委托省国土测绘院承担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20166月完成了涵盖市级和县级两级基础测绘规划的规划文本,并于717日通过专家论证,201695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117号),规划正式实施。二是深入做好数字淄博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数字淄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工作继续推进,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成效显著。继续完善“数字淄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增加了数据服务种类,平台应用更加方便快捷;多次组织召开数字淄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介会,制作了《数字城市宣传手册》向各区县局及相关用户单位发放,同时利用“8·29”测绘法宣传日等契机进行宣传推广工作。截止到9月,已经与2个单位签订平台应用协议,全市平台应用单位总数达33个。三是持续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20138月,我市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正式列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级试点。项目启动后,我市与国家局、省厅积极沟通,结合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指南和我市实情,研究制定了智慧淄博时空信息云平台实施方案,确定了智慧警务、智慧农业、智慧税务、智慧交通、智慧社会管理、智慧环保和智慧道路七个应用方向。方案已报送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进行审批。四是全面开展测量标志巡查工作。2016年,在省级测量标志普查的基础上,我市积极争取财政资金20万元,委托淄博市国土调查测绘院对136个管护环境复杂、管护难度较大的标志进行了彻底的巡查、维护,大大提高了标志管护质量,确保了标志使用效能。同时,大力推进测量标志动态监管系统启用,目前,所有区县均已启用动态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管护效率。五是不断丰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按照《2016年基础测绘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在全面完成了临淄区、周村区、淄川区、博山区等四区主城区1500DLG数据更新工作。全市12000DLG数据采集工作正在加紧开展,已完成了桓台县1:2000DLG数据采集,实现了桓台县DLG数据的全覆盖。六是全面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服务监管工作。按照“放宽准入,强化监管”的原则要求,不断加强测绘资质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今年来,共受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4件,测绘资质注册申请4宗,测绘资质基本信息变更9宗,测绘资质补充和修改数据10宗,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变更2宗,测绘资质升级申请3宗。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根据省厅部署要求,部署开展了地图市场大检查工作,配合省厅对部分甲乙级单位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七是深入做好测绘行业服务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局《关于征求对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意见的函》的通知要求,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全市45家测绘资质单位意见建议101条,有效地增进了行业管理的透明度,增强了行业管理的效率,提高了服务水平。

四、国土资源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2016年上半年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今年1-9月份,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56起,涉及土地面积8.66公顷(合130.024亩),耕地4.57公顷(合68.55亩)。共拆除构建物1200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9826平方米,收缴罚没款198.36万元。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鲁办发〔201535号文件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淄办发〔201541号)基础上,执法支队进行充分调研,初步草拟由国土部门联合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共同负责对区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细则,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为全面形成执法监管的区县、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2)违法违规形势预判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例行督察等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个别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执行还不够到位,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案件的罚没款、拆除复耕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还未执行到位,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申请强制执行困难,司法机关在案件执行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同时,有的区县对个别查处困难的案件有畏难情绪,存在等待观望现象。二是个别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依然时有发生。通过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各区县的违法用地均得到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个别区县违法用地时有发生,尤其是个别村民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养殖场和以搞设施农业为名违法占用耕地建厂房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三是土地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当前各区县执法监察大队普遍存在执法人员偏少,尤其是基层国土所(执法中队)力量比较薄弱,尤其是公车改革后,国土所(执法中队)公车封存后,无法有效开展日巡查,致使使某些土地违法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制止。

(二)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1)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是征地补偿程序透明。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实现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有关文件进行了及时转发,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把好征地公告、附着物清点、补偿标准、补偿费到位和廉洁征地“五关”,保证了征地工作的规范运行。推行“阳光征地”,实行征收政策、补偿标准、征收程序、工作人员、咨询投诉渠道“五公开”, 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给被征地农民以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坚持“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配合、合力征收”的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国土、财政部门,相关镇、村、土地联产承包户或土地使用权人、勘测定界承担单位及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项目单位人员,共同对拟征收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国土、财政、人社部门、被征地村(居)四方共同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二是健全征地补偿安置体系。我市征收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自201611日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确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新标准较原标准上浮30%以上,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鲁价费发[2014]35号)文件执行。积极探索多途径、多形式的补偿安置模式,形成了以货币补偿为主体,社会保障为后盾,就业培训为支持,留地安置和其他形式为补充的立体化补偿安置体系,极大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权益。推行留地安置。给被征地村集体预留一定比例的发展用地,使被征地农民有地所依,自我发展,实现了“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目标。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运作。土地批准征收后,依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根据“镇管村用”的原则,设立财政专户,专人负责,统一存储,并按各村(居)分列明细账目,实行独立核算,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

四是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421日在全市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来,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征地项目,不得申报建设用地。对群众争议较大的征地项目,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群众采取听证和论证的方式收集意见,为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风险预测资料。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暂缓或暂不实施的,应及时研究措施,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亟须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的征地项目,提前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办法的实施,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区县征地补偿存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现象。这些征地项目虽然未实际征收,仍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但未能在批准征收土地后三个月之内及时足额拨付。

二是征地补偿政策的滞后,造成了征地难的现状。现行土地补偿标准仍然偏低。区片综合地价虽经调整,但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仍较低,被征地村要求的补偿标准往往超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地协议难以实质履行。

(三)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2015〕第64)有关采空区监管的职责分工,依照周市长年初在全市安全工作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市局及时印发了《全市矿产资源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在转发省厅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全省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意见和风险源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启动了关闭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从督导检查和日常掌握的情况看,目前全市工作进展很不平衡。临淄分局已于2015年完成了关闭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工作;张店、高新区、周村分别申请资金180万、60万、50万元,扎实开展了采空区调查工作,但其他区县该项工作还没有实质进展。 

二是强力推进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进度。今年,我们在张店区召开了全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工作现场会,推广了张店分局抓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监管经验,收到了很好的工作成效。从目前情况看,全市39个地质环境项目中,已完工的27个(其中23个通过省、市验收,4个等待验收),未完工的12个正按施工方案进行中,计划年底前全部完工。

三是着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孙中华局长任组长、张德平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成立了由孙中华局长任指挥长、张德平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二是依托淄博地环分站、淄博地矿工程勘院和山东正元地勘院组建了230人的专业应急队伍,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从市局和局属单位抽调13名具有一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的同志组建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队伍,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调度能力建设。自61日起启动了为期4个月的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周密、安排有序。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今年89日至11日举办了1期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对全市名基层群测群防员进行培训。本次培训会议邀请了全省地灾防治及地质环境管理方面专家,省厅地质环境处林海调研员、韩景敏副处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董强研究员分别就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群测群防、识灾避灾、减灾救灾和地质环境监测与管理、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保护、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知识和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祥细讲解培训;培训期间,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管理等培训材料。四加强联合预警机制建设。与市气象局签订了气象风险联合预警协议、开设国土、气象网络专线实现视频会商系统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进一步更新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数据、淄博市实时降水量监测数据,确保了主汛期期间的实时实地降雨量数据的互联共享,提高预报预警的精度。入汛以来,已通过移动平台将预警信息发布到各级责任单位、责任人、隐患点检测人;截至目前,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1次,发送预警短信11277余条。

四是强化汛前排查和防治责任落实。一开展汛前排查,加强分析预测。抽调淄博地环站、淄博地勘院、山东正元地勘院等3家单位的12名专业技术人员,从310日至4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汛前排查工作,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54处(崩塌86处,滑坡25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40处),在现状调查、因素分析的基础上,逐点预测其变化趋势,研究确定防范措施、应急避险路线、避险场所,指导制定应急避险方案。二落实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按地质灾害成因和威胁人员,落实防治责任单位、防治责任人和监测预警人员。根据隐患成因,明确监测位置、监测方法、预警措施、避险路线、避险场所,指导完善应急避险演练方案。三开展防灾知识宣传。结合“4.22地球日和“6.25”土地日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观看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片,开展了防灾知识进学校、进村居活动,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板、现场咨询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册4600余份,“两卡”6700份,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在新闻媒体上发表专版宣传文章2篇,广播专题宣传1次,新闻报道2次。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有的分(县)局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近期人员调整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出现空档;有的巡查监测流于形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掌握的不够细致;有的没有及时按演练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有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不严格,所有的这些问题,必须强化措施,认真整改。

五、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情况 

一是组织编印《2015年度调研文章选编》。2015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完成,瞄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撰写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形成了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成果。这些调研成果既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新成绩,也客观地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为今后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为此,对2015年度调研文章进行组织编印,现正在初稿阶段,下一步将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文稿,印发各单位进行交流学习,营造相互借鉴相互提高的浓厚氛围。

二是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明确年度调研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目标和“十个新突破”要求,印发了《日博体育关于做好2016年调研工作的通知》,在各单位提报的基础上确立了47个调研课题,明确各单位一名领导具体分管调研工作,做到每个调研题目责任到人,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聚焦问题、深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将淄博市土地市场评价分析》、《在“互联网+”思维下不断改进建设用地审批服务》、《露天石灰石矿关闭的后续监管措施研究》等3个调研课题上报省厅和市政府研究室。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41号),将我局上报的淄博市土地市场评价分析》列为27个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将《露天石灰石矿关闭的后续监管措施研究》列为68个专项调研课题之一。

三是上报市政府研究室《日博体育政府决策信息支持系统调研情况》报告。围绕国土资源系统信息支持决策和业务运行现状;建设政府决策支持系统的难点及制约因素;建设政府决策支持系统的几点建议进行了阐述。

四是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土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意见》,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实际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淄博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五是针对近年以来在土地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淄博市统一征地办公室,组织开展业务调研,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依法做好土地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业务流程,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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